老五民宿

訂房須知/

訂房須知/
Notice

1.老五民宿不提供電視及卡拉OK服務,
   嚴禁大聲喧嘩及喝酒,不接受露營及
   烤肉活動,以保護自然生態。
2.訂房時請告知確定入住人數,超出預定人數,
   恕無法安排入住。
3.嚴禁攜帶寵物。
4.請不要攜帶太多的零食,房間裡嚴禁吃零食。
5.老五民宿只提供蔬食餐點,無提供葷食。

如欲取消訂房: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於訂房前詳閱以下規範,非常感謝您!
如訂房日適逢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因素(氣象依氣象局發佈之「陸上颱風警報」為依規,交通依公路局公告為依規),導致無法於訂房日入宿時,請務必以電話聯絡訂房服務人員(恕不接受因下雨取消或延期,以及因公路進行施工管制整點或彈性放行,或塔塔加進行管制無法通行而取消或延期),我們將為您保留訂房資格或退還全額。欲保留訂房資格者得更改一次入宿日期(限一次,延後期限以12個月內為限,且更改日期後未能如期前來者,恕不得退還訂金或再改期),逾期者將視同取消訂房,且訂金無法退還。

非上述情節者皆視為個人因素,如因個人因素無法如期前來,需辦理延期或訂金保留者,需於7日前來電告知(例:訂房日為8日,最晚需於1日提出),得以延後入住日期一次 (延後期限以12個月內為限),如有價差需補差額,且更改日期後未能如期前來者,恕不得退還訂金或再改期;七天內之訂房,一律以取消訂房退訂辦理,煩請於線上訂房系統提出退訂申請,扣訂百分比請參照退訂須知。

取消訂房者,恕不接受訂二天取消一天、訂二間取消一間,凡取消部分天數或房間者,則取消部分一律按照取消訂房扣訂比率辦理。

#訂金退費規則:
* 當天取消訂房者,一律不退費。
* 離住房日1天內 (不包含住房日),退還應付訂金比例之20%。
* 離住房日2-3天內 (不包含住房日),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30%。
* 離住房日4-6天內 (不包含住房日),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40%。
* 離住房日7-9天內 (不包含住房日),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50%。
* 離住房日10-13天內 (不包含住房日),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70%。
* 離住房日14-21天內 (不包含住房日),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90%。
* 離住房日22天前(不包含住房日),酌收100元手續費後退款。
* 春節期間如無法前來,請於7天前來電告知,否則訂金將不予保留,並一律不退回。

● 銀行轉帳
BANK DETAILS:
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集集分行(代碼 006)
TAIWAN COOPERATIVE BANK (JIJI BRANCH)
帳號  / 戶名:許芬芬
ACCOUNT NUMBER #  / ACCOUNT HOLDER:許芬芬
5584-7655-54179